您的位置:荔浦人大网首页 > 公告公示
 
 ■ 公示公告

 

 

   

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荔人发[2007]15号
 


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荔浦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荔浦县人民政府:
  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21日在县人民政府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陶戊绍代表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就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近年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这些审议意见转交你们研究处理,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研究处理情况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广泛。
一是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知晓的深度不够,只是知道建房要经过审批,而不知道是要符合城市规划法规定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二是从事城市规划、乡村规划的人员对于城市规划法及其配套的法规、部门规章知之不深不透,只停留在表面上,造成了规划水平不高。三是部分领导干部无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仍有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
  2、 资金紧张,政府财政投入少。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以前桂林工学院帮航拍的全县地形图的费用都还没有给完,造成我县到目前为止只有地形图纸,没有电子数据材料,后来建设规划部门自己把图纸扫描上电脑才能勉强可用,影响了规划编制工作。
  3、人员编制少,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县建设局规划股只有一个人,每个乡镇也只有一名规划管理人员,且大多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缺乏,这样造成了规划编制不能及时出台且规划档次低;为群众办证时间拖得太久,群众意见大;下去巡查少,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划的行为。
  4、规划设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1)城镇街道该直的不直,该宽的不宽,瓶颈路,肠梗阻现象不乏出现。
  (2)房屋建筑风格单一呆板,颜色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建筑立面没有本县的建筑风格和特色,没有体现民族文化内涵,基本上是高矮不齐、火柴盒型的房屋。
  (3)上档次,精品小区不多。
  (4)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滞后。如城市排污管网设计不全、容量不够,造成排泄不畅;公共绿地面积少;公共厕所少等等。
  5、规划的随意性大,实施不到位。规划一经作出和批准,就应该严格地按规划执行,不能随意更改,如要修改,则必须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但是我们县的规划却随着某些领导的意图而随意改变。
  6、规划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其引导、控制功能,形成了一边建设一边规划,规划跟着建设跑,或者造成建设项目审批缺乏规划依据,制约了城镇建设发展和规划管理水平的提高。
  (1)总体规划出来了但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却迟迟未出来,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低,不能适应城市扩容提质的需要。
  (2)社会发展了,总体规划不符合时宜、落后了,但没有及时进行修编。
  (3)出现了建筑密度过大、容积率过高、绿化率过低、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少等问题。
  7、规划的公共参与程度和透明度不够。很多规划是由专家设计,领导拍板,在墙上挂挂就行了,没有公众的参与和修改,造成了规划不上档次,不符合实际。例如:滨江南岸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就没有向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征求意见。
  8、规划执法管理上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要求越来越高,相应地执法难度也增大了,现在我县的规划管理水平难以适应这要求。规划审批与跟踪管理衔接协调不力,存在执法不及时,不到位现象,违法行为、违章建筑处罚难度大,建设规划部门的执法显得苍白无力。建设局顶不住各种压力,怕得罪人,其依法执法,依法行政难以做到,不能维护城市规划法的权威。
  二、今后工作的意见
  1、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市民、法人规划意识,不断提高规划部门管理水平,特别是决策层对城市规划重要龙头作用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克服长官意志,避免随意性。
  2、完善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增加总体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公众参与规划,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规划,人民城市人民建”。
  3、加大规划经费投入和规划编制力度,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按照高起点、高品位、民族性、现代化、可持续的标准,突出抓好城市总体规划及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环保、红绿灯、停车场、绿地等专业规划的调整完善,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工业园区、住宅小区、街道等建筑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实用性。
  4、要有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详细规划。布局要合理,功能定位要明确,避免杂乱无章。同时多建一些小市场、公厕、停车场、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方便群众生活。特别是要求开发商在小区多建绿地等公共设施,建筑密度不能太高。
5、进一步加大规划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6、要大力支持职能部门的执法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各执法主体的联动作用,加强对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监管,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违规的单位和项目,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7、努力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加强县城与乡镇的规划工作协调。规划设计要具有新颖性、实用性,以人为本,适合人居,符合生态、环保、绿色要求,突现我县的文化内涵,注意传承历史,突现建筑特色和风格。某个区域可突出一个较统一的风格和模式。有代表性的街道、民居、古建筑在规划和建设时要保护好,特别对荔浦文塔等古建筑的保护。滨江南岸的设计要突现“山水、园林”的主题,彰显精致、高档的气派。展现现代化城市风貌,塑造城市精品,使县城更具吸引力、辐射力和带动力。各乡镇、村屯的设计也应各有特色。农村建设规划也要细化,避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出现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现象。
  8、规划必须围绕依托荔浦河沿河两岸,建设新区,疏解老区,重点向南,适度向北,优化布局,完善功能,为经济发展拓展空间的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进行编制,并且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努力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档次、品位,把荔浦做大做强。同时要逐步把有污染的企业搬出城区,保护荔浦河,构建一个适合人居的“蓝天、碧水、绿色、洁净的和谐、平安荔浦”。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9月28日

主题词:人大 常委会 审议 意见
主 送:县人民政府
抄 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
抄 发:县建设局、县人大常委会一室三委、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8日印发

 

 

   


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荔人发[2007]15号
 

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荔浦县人民政府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荔浦县人民政府:
  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21日在县人民政府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了县公安局局长颜荣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荔浦县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报告》,并就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今年来抓社会治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这些审议意见转交你们研究处理,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研究处理情况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仍比较猖獗。我县“法轮功”人员暗中串联聚会,散发反动宣传品,“主神教”等邢教组织在我县农村和遍远山区的活动仍有发生。这主要是想通过意识形态来蒙弊群众,破坏我县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2、上访趋势不减。
  (1)复退军人及二次入伍军人对政策的理解偏差,上访苗头呈上升势头。这次对参战人员给予补助,其他复退军人也想要补助,有上访的苗头。
  (2)水库搬迁户得到安置补偿,但安置地村民认为他们无偿地给予搬迁户那么多田地,但又得不到补偿,现要求政府给予补偿,有上访的苗头。
  (3)“三大”纠纷逐年增多,而且积案多。集体与集体、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因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等矛盾引发纠纷,械斗隐患大。
  3、刑事犯罪有上升趋势。刑事犯罪发案仍居高不下,1—8月全县立刑事案件666起,同比上升12%。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在校学生犯罪上升,犯罪呈低龄化、少年化。“二抢一盗”较为严重。
  4、赌博现象严重。“六合彩”已在部分乡镇村出现并有蔓延之势,连用于购买生活、生产资料的钱都赌完,造成再度返贫;个别乡镇圩日的集市有公开摆赌现象。另外是有的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干警参赌,到宾馆开房赌博,群众反映很大,影响极坏。
  5、吸毒难戒,人员仍在增加。表现在:戒而不断,复吸率高; “以老带新”,吸毒人数在增加;涉及面大,大量吸贩毒人员流窜社会,特别是带病无法收戒的人员更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隐患;有些娱乐场所出卖K粉、摇头丸等毒品。
  6、警力不足,基层组织工作软弱无力。一是乡镇派出所大多只有3—4名干警,若按辖区万分之五配备则远远不足,更别提万分之十了。二是负责调处的司法所人员,每个乡镇基本上只有一人,别说办案,就是给当事人做笔录也还要找一个人来签名。三是乡镇综治办缺人,具体办事基本上只有一个且身兼数职,各部门工作都重要,都要做,有三头六臂都忙不清。四是乡镇巡防队,有队员却无人组织或无钱组织,形同虚设,村级联防队也是如此。五是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大多心有余而力不足。
  7、社会上正气不足。
 (1)现在,市面上的小偷小摸已不再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市民大多明哲保身,有的甚至连好事也不敢做,或不愿做,怕惹麻烦。而且见义勇为者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2)个别带有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过于嚣张,报复心强,老百姓还真不敢惹。这些黑恶势力已经形成了帮派,他们开赌场、娱乐场所,放高利贷,用暴力追债,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无所不为,干预县城的啤酒批发、销售、卖鱼行、土地发包、拍卖等领域。
  8、传销问题。对于传销,荔浦下大力打击后,目前仍没收到很好的效果,传销人员被遣散后转一圈又回来了,危害性很大。
  三、工作建议
  1、重拳打击,遏制犯罪。
  (1)人民政府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巡逻和伏击守候,打压案件,狠狠打击犯罪团伙黑恶势力,坚决从快、从重、从严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查禁“六合彩”,不让赌博之风漫延。
  (2)强制戒毒,在严厉打击毒贩从源头治理、深挖毒源的同时,发动群众,对所有涉毒人员都要锁定施治,全面整治、不留死角。要做到这点,必须进一步完善禁毒工作机制,做到有人举报,有人受理,有地收容,有钱帮戒,有法整治,不戒断不罢休。特别是要整治娱乐场所供毒、藏污纳垢的地方,铲除毒源。
  (3)对于租屋给人搞传销的户主,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一定要按禁止传销条例予以从严处罚,让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
  2、增加投入,加强警力。
  (1)人民政府应保证维护和防范治安工作的经费乃至公安、司法人员必要配置的经费投入。
  (2)对各派出所要因地配警,配足警力,保证一线社会面上警力,保证辖区干警和治安人员的数量。配置好相应的警用工具,改善干警待遇和办公条件及环境。
  (3)做好激励引导工作。建立健全举报有奖制度,力保群众不因举报而遭报复。县财政应给予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资助见义勇为基金,认可并参与见义勇为,弘扬正义正气。
  3 、加强管理,联防联治。
  (1)各乡镇综治办、司法所,在加强人员基础上,派出所要支持、指导、帮助综治办、司法所、法庭、村委、街委和有关单位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2)强化单位自我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有人守,家庭个人也要加强防范学习,坚固门窗,搞好物防,克服麻痹思想。 
  (3)加强巡逻,切实发挥好乡村、街道巡防队伍的作用,保一方平安。
  (4)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很多街道小区都住着我们的领导干部、政法干警,这些人应该起到表率作用,组织小区居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小区。
  (5)对目前相应混乱的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出租屋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文化娱乐场所管理等老百姓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拟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
  (6) 对一些小街小巷、转弯抹角的地方更要安好路灯,加强巡逻,预防“二抢一盗”的发生。
  4、加强组织,提高素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公、检、法、司及其二层机构的“一把手”,配强班子,不适合担任政法部门领导的,要及时调离和调整。
  (2)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综合素质。要使基层特别是各乡镇有能力把各种问题、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要提高认识,不能有过一天算一天的思想。要从思想上树立“荔浦治安无小事,小事也当大事抓”的观念。
  5 、法制宣传,加强教育。
  (1)加强对公务员、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2)深入街道、农村、商场、市场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居民和农民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制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权。
  (3)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违法犯罪,加大对网吧、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减少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4)要通过村(街)干部培训、案例分析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使大家自觉地以守法和谐为荣,治安不好为耻,人人参与创建平安荔浦活动。
  6、部门联动,及时调处。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及时地调处好“三大纠纷”,特别是历年的积案要及时地消化掉,不能踢皮球,避免集体上访和集体械斗的发生。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9月28日

主题词:人大 常委会 审议  意见
主 送:县人民政府
抄 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
抄 发:县公安局、县人大常委会一室三委、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8日印发

 

   

 

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荔人发[2007]15号
 

 

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荔浦县人民政府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荔浦县人民政府:
  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21日在县人民政府四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了县文体局局长黄小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荔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今年来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审议意见转交你们研究处理,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将研究处理情况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一、存在问题
  1、没有健全统一领导、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
  一是县“扫黄打非”办原设在文明办,现改设在文体局,但没有完全理顺;二是各部门还是按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通过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分块职责各自执法,没有形成全县文化市场管理的联席会议机制和统一管理机制,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有待加强。
  2、财政投入不足,文化阵地建设滞后
  桂剧院拆除多年,一直没有回建,全县没有一家好的文艺表演场所,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文化市场监管经费紧张,交通等必要监管设施落后;农村文化阵地落后,群众文化生活单调。
  3、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乡镇娱乐市场缺乏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发生;城郊结合部或边远农村还有极少数黑网吧出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时有发生;娱乐场所布局在居民生活区,有的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影响居民生活,个别娱乐场所涉毒涉色情经营;一些地方存在经营盗版出版物和盗版音像制品。
  4、监管的难度加大,监管打击的力度不够
  在调研时,据有关部门反映,我县的文化娱乐市场绝大多数业主都配合并服从管理、守法经营,但也有个别娱乐市场的业主违法违规经营,而且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后不服从不配合管理,态度很不好,给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带来了压力,给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带来了不良影响。监管人员感觉娱乐市场涉及面广、关系复杂、难以监管。
  5、执法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执法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人民政府要认识到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文明、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合力,建立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2、加大投入,繁荣市场
  县财政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投入,争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建一座容会议、表演、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的会议剧院中心大楼,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不能挪作他用,要公开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引导青少年进行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加强农村阵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对文化市场监管必备的一些交通、取证设备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不断改善监控条件,促进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强化措施,从严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文明健康的经营理念,加强对业主的培训教育,使业主在公开、平等、文明的经营环境中,自觉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通过学校、村(居)委、党政机关等,向全社会宣传积极健康的文化娱乐方式,教育广大学生、广大群众健康娱乐、文明娱乐、远离不健康的东西,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进娱乐场所;二是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文化、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严把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年度审核等环节,把平时监管与重点监管结合起来,把县城严管与乡镇常管结合起来,加强协作,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那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机制的创新;三是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努力净化文化娱乐市场。
  4、依法行政,广泛监督
  一是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县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依法执法的能力,严禁监管人员参与搞娱乐市场,更不能充当娱乐市场的保护伞;二是要严格执法,廉洁从政。要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那些极个别违法经营又不服从不配合管理的业主,县政府一定要采取坚决的行动严厉打击,给予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努力构建起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娱乐市场经营秩序,公开公正地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软环境建设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杜绝“一放就活,一管就死”的问题出现;四是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监督,建立起文化市场管理接受监督的机制,将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和文化娱乐市场经营情况公开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和关心文化市场建设的氛围,力争达到文化市场既繁荣、人民又满意的管理目标。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9月28日

 

主题词:人大 常委会 审议 意见
主 送:县人民政府
抄 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
抄 发:县文体局、县人大常委会一室三委、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9月28日印发

(印发40份)


   
   
   
   
   

 

荔浦人大网简介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联系方式 | 技术支持

广西桂林市荔浦县人大常委会主办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地址 :荔浦县滨江大道 联系电话: 0773-7212121
传真:0773-7212121zhuorongjin@163.com设计@200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