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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公开征集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审议监督议题的公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两

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充分履行宪

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审议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审议监督议题,作

为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议题的内容


  (一)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重大民生问题。


  二、议题征集时间


  2008年11月18日至12月15日。


  三、议题征集要求


  (一)征集的议题必须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二)议题应充分说明其选题的必要性。


  (三)议题题目应精练简洁,使人一目了然。


  (四)议题提出:可以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也可以以公民个人名义提

出。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议题,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以公民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所提议题一经列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内容,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该议题时,将适时邀请

提议题人参加调研或列席旁听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四、议题征集方式


  以正式公文稿纸手写或A4纸打印,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也可以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所提议题后面应写清楚提出议题人姓名、工作

单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等。


  联系地址:荔浦县滨江大道6号??? 邮政编码:546600


  电子邮箱:gxlprd@126.com???? ???联系电话:0773—7212121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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