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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通知
 
 关于召开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乡镇人大座谈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县人大代表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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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安排

 

 

   

 

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
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工作,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思想是: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和职责,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和执行,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一、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开好县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
(一)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拟于2007年3月中旬召开,对本次会议要作好认真充分的准备和精心组织,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完成大会各项议程任务。
(二)坚持常委会会议制度,开好常委会的各次会议,坚持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关注民情,维系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确定各次会议议题。会前根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提高审议质量。
(三)主任会议要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同时做好对常委会会议议题的初审工作;对常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反馈。
二、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和职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用法制理念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切实抓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开展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确保法律、法规和政令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和执行。
(一)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并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和整改。
(二)加强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纠正错案,对重大的、典型的违法个案组织专门调查。
(三)加强和指导“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加大监督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办事。
(四)检查城市规划法、律师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森林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执行县人代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的情况。
(六)审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
(七)开展对公安、教育、农业、计生、经贸、建设等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八)审议社会治安情况,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九)审议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情况,督促县政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文明县城建设。
(十)审议我县工业发展情况,督促县政府抓好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十一)审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专项汇报。
(十二)抓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干部任用条例”标准及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二)抓好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届中专项工作报告评议、年终述职汇报工作,切实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四、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认真组织好代表的视察活动,县第十四届人代会二次会议召开前,组织代表对开发性农业、民营企业、职业教育进行专题视察。视察应制定视察方案,深入基层,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视察后提出视察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反映视察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会议要邀请熟悉会议议题的部分代表列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定期走访代表。常委会领导要制定接待日接见反映意见的各级人大代表,并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指导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办理代表的来信来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认真转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有关部门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加强督促检查,以书面的形式将办理情况向代表报告,并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要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四)协助组织好区、市人大代表在我县的视察活动。
(五)开展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活动。
(六)热情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凡属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控告或检举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重大案件,要限期报告处理结果。
(七)制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年终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开展评选先进代表活动。
五、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有计划地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到外地考察学习;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法律、法规及人大工作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研讨会,学习人大工作业务,总结交流经验;年终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适应新形势下开展人大工作的需要,努力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深入实际、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实行严格考核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可能地给他们提供考察和学习机会,并形成考察学习报告。
(三)人大机关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各办事机构要各司其能,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要加强对各办事机构的督促检查,常委会办公室要经常了解情况,协调好各办事机构的工作。
七、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荔浦”为主线,坚持以“双百方针”、“二为方向”和“三贴近”原则,充分发挥县乡人大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写作积极性,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我县县乡人大代表工作和县乡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以工作促宣传,以宣传促工作,不断提升我县人大的地位和知名度。
(二)开办每月一期《荔浦人大》工作期刊,开播每月一辑《人大之窗》电视专辑工作。
(三)抓好宣传报道组织工作建设,人大机关成立简报执行编委,乡镇人大要成立宣传报道组。
(四)年终对宣传工作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2007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下,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为促进依法治县、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树立执政为民意识,正确行使法定职权
  1、认真组织开好“三会”
(1)开好人大例会。通过精心组织,3月11-13日,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审议和通过了六个工作报告,补选和增选了三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2)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今年以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分别依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审议和通过了修订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系列制度,初审和决定了召开人大例会的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的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县城区防洪堤建设进行财政专项补偿的报告,切实履行了人大常委会对全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3)开好常委会主任会议。今年以来,召开了10次主任会议,集体研究和部署全县人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出阶段性工作安排,同时做好对常委会会议议题的初审工作,对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贯彻执行,领导县人大机关高效运行。
  2、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权
  今年以来,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命领导干部38人,接受辞职3人,免职19人。为增强任命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县人大常委会还对出任新一届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人选进行了任职前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3、关注全县发展大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以监督法于今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督职权,改进和创新监督工作。在3月份人代会期间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等六个工作报告的基础上,3-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开展了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工作、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试点工作、财政预决算及审计工作的调查研究,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国森林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执法检查;5月下旬,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及“两基”迎国检、贯彻执行森林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三个专项工作报告,并将委员们的审议意见整理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同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告。
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组织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保障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依法履行职权。会议期间还组织代表视察了县消防大队、110视屏监控中心和长水岭工业园区的运行和建设情况。
(2)创新代表工作方式,设置农村人大代表基本情况及责任公示、代表信箱,实施代表工作手记,组织人大代表述职、群众评议代表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促进人大代表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在204名县人大代表中建立起23个代表活动小组,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
(4)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月份人大会议收到的7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
 2、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1)实行乡镇人大工作责任目标管理,由县委首次将人大工作列入年终乡镇“三个文明”考核内容。为加强督促指导, 2007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四位副主任带领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十三个乡镇落实责任目标管理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县人大常委会每次召开会议,都轮流邀请3-4个乡镇的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人大代表列席,拓宽学习和交流的渠道。
(3)县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及其分管的工委,加强了对所联系乡镇召开2007年人大例会及开展有关人大活动的指导,并经常深入农村走访人大代表,了解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及代表履职情况。
三、关心民生民利,抓好信访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把信访工作当作一件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大事来抓,将人大信访室列为作风效能建设的首问责任岗,实行限时办结制。今年以来,共接待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163件(含来信15件)308人(次),已办结146件(其他17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达89.6%,对构建“和谐荔浦”、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权能力
  1、狠抓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年初举办首期人大代表骨干业务知识培训班,二是在3月人大会议期间对全体县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都对委员们及邀请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四是通过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培训,五是落实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制度,六是先后派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工委领导10人次参加自治区和桂林市的学习培训班。通过不同层次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人员队伍的政治觉悟,增强履行职责的素质、依法监督的本领、服务群众的能力。
  2、抓好作风效能活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
  根据全县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安排,县人大机关在2007年3月上旬开展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于4月下旬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工作。
  在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我们注意统筹兼顾,以活动推动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到了“两不误、双促进”。同时,我们高度重视将实施整改工作与完善人大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初己经组织修订和增补了20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的基础上,又重新修订了县人大机关“一室三委”的工作职责,制订了人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制订并实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人大代表日制度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制订和完善了县人大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细则,并将群众信访的受理范围及处理流程公开上墙,将人大常务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机关办事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3、人大机关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在县委的关心和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今年3月,县人大机关整体搬迁到县行政综合办公大楼上班,添置了一批现代办公设施,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目前,县人大机关使用楼层的总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其中会议室两间共200平方米,办公室及其他功能室27间共785平方米。
五、抓好宣传工作,促进事业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人大宣传工作当着关注民情民生、促进工作发展的大事来抓。年初制订了人大宣传工作方案,出台了奖励政策;创办了《荔浦人大》刊物和“人大之窗”电视栏目,并由县委书记黄本和同志亲笔题名;在3月份县人大例会期间,组织各乡镇人大、县文体局编排反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两晚文艺汇演,出版了20多版图文宣传板报;4月份举行了全县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暨“人大之窗”电视栏目开播仪式,表彰了一批人大宣传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上半年,我县人大系统已有多篇文章在《广西人大》、《桂林人大》上发表。
  1、积极参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1)县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都能按照县委的分工,完成所参加的全县重点工作组、联系企业和乡镇的任务。
(2)抽派2名机关骨干工作人员到龙怀乡担任新农村指导员,并代表人大机关担负牵头作用。
(3)牵头组织联系龙怀乡的各单位开展“两基”迎国检帮扶工作,共发动挂点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为该乡学校捐资3万多元,捐书1000多册。人大常委会几名领导还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为所联系乡镇的学校“两基”迎检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4)按布置要求,完成作风效能建设、城乡清洁工程、荔浦县志(人大篇)续编等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协助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今年以来,先后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开展了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视察调研、柑桔黄龙病危害及防治工作情况调研、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七、下半年的工作要点
  1、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县人大常委会下半年拟安排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12方面工作的专项报告。
  3、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代表及群众的联系。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对乡镇人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评。
  5、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
  6、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宣传效果,以工作促宣传,以宣传促工作。

2007年6月 28 日

   

 

荔浦县人大系统书法竞赛活动方案

  为推进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和法律法规宣传,弘扬民族文化,进一步促进我县人大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县人大代表、人大工作人员、人大任命干部的才艺和风采,根据《荔浦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举办荔浦县人大系统书法竞赛活动。
一、参赛对象
  全县县、乡人大代表及在我县的区、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任命的“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的领导干部,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
二、作品类型
  包括毛笔、硬笔两大类,字体不限。
三、参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5部法律的词句摘要及其他涉及人大工作的警句。
四、参赛要求
1、作品规格:毛笔书法幅面控制在四尺宣纸以内,硬笔书法的纸张规格不作统一要求。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的作品。
3、每位参赛作者的作品每类限交一件(参赛者可同时参加毛笔、硬笔两类书法竞赛)。
4、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稿。
5、参赛作者请将姓名、性别、单位(住址)、联系电话及草书内容的楷书附件写(或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部位。
6、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含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必须有作品上送参加竞赛;人大任命的干部以口为单位保证有作品参赛。
五、评奖办法
  本届书法竞赛,分别按毛笔、硬笔两大类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奖励面不低于参赛作品数量的60%),对获奖作者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彰奖励。竞赛评委由县人大常委会聘请县内书法名家担任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届书法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贵生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吴土得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蔡本祥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
  成 员:赖光建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吕 明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陶戊绍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孙春俊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志强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古翠兰、冯祝民、陆中权、周静兰等同志组成。
七、报名办法
  各参赛作者请将参赛作品于2007年8月31日前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2007年7月16日

 

书写内容选例参考

一、相关法律词句: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
二、名言、警句、标语: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和核心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聚焦民情,反映民意,情系民生,维护民利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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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文件
     关于落实新坪现场会的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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