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
常委会主任胡贵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满景灏、张翔、吴土得及13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了本次
会议,副主任高祖斌,委员张方德、唐秀丽、朱晓云、陆益斌因事请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代
昌、谢东、孟璇列席会议。其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政府办、
农业局、水务局、畜牧局、民政局、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及与生态县建设规划相关的18个部门主
要负责人,东昌、修仁、花篢、茶城四乡镇的人大主席及四乡镇各3名县人大代表和1名旁听公民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提请任命的人员,县委办、政协办各一名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
员、副调研员,一室三委副主任。与会人员共80多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
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
会关于县人民政府民政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荔浦生态县建设规
划》。全体与会人员对会议各项报告和初审意见进行了分组讨论和审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近年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加强和推进民政工作及推进荔浦县生
态县建设规划等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
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本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应邀列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
首次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工作情况和民政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
评。
会议对有关人事任免进行了表决,并由县人大常委会胡贵生主任对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
书。胡贵生主任要求受任命的5位同志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增强公仆
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荔浦建设发展多作贡献。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处理本次会议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的审议意见,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在两个月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卓荣金

( 会 场 )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讨论和审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胡贵生主任为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