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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人发[2008]8号

关于姜子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08年5月28日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
  姜子亮同志挂任荔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任期一年)。


(二)


任命:
  朱建明同志为荔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韦华娟同志为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黎振坤同志为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学才同志为荔浦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三)


免去:
  朱建明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黎振坤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学才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 智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剑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赖国云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黄克良同志的荔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四)


同意:
  骆玉群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常委会委员职务。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5月28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职  通知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网络传输

 

荔人发[2008]5号

关于江传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08年3月13日荔浦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江传德同志为荔浦县教育局局长;
  张有安同志为荔浦县监察局局长;
  韦吉军同志为荔浦县卫生局局长;
  王日康同志为荔浦县农业局局长;
  陈卓钦同志为荔浦县林业局局长;
  梁碧忠同志为荔浦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二)
任命:
  屠惠玲同志为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韦 樑同志为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晓莉同志为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卓荣金同志为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副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黄永斌同志为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时成同志为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三)
免去
  免去江传德同志的荔浦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韦吉军同志的荔浦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正宝同志的荔浦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林葵同志的荔浦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黎杰远同志的荔浦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免去陶戊绍同志的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赖志强同志的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韦 樑同志的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 燕同志的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四)
同意:
  陶戊绍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常委会委员职务;
  韦松译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廖克泓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陈卓钦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李工品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钟远球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张凌锋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王日康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张传科同志辞去荔浦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3月13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职  通知

荔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3月14日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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